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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煤矿未建紧急避险系统将被责令停产

  • 时间:2014-11-05 00:00
  •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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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贵州省将组织开展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联合执法检查,对未按期完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任务的地区,将予以通报和问责。

根据相关要求,2013年6月底前,全省所有煤矿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对不能按期完成的,将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限期建设完善。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要根据矿井具体条件和突发紧急情况下矿工安全避险实际需求进行建设,优先建设避难硐室。避难硐室应当具备基本的防火、防爆、密闭、供氧、供水、通信六项基本功能。

另悉,自我省煤矿“打非治违”行动和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特别行动开展以来,已检查矿井2817矿(次),查处隐患29077条,整改率达90.3%,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行为2986起,责令停产整顿矿井290处。在近期的行动中,我省严厉查处了3起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共对3处煤矿罚款489万元。